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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的通知
2021年08月31日 16:56      浏览: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及有关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一)做好“绿色通道”政策宣传活动

2021级新生报到时,学校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通“绿色通道”,在五马山校区迎新点,石竹山校区迎新点分别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现场将提供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材料、金融知识教育材料、助学贷款办理流程等材料,同时将开展抵制“校园贷”、“套路贷”、“诚信教育”、“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咨询、学费咨询等服务。

(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为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各学院组织未足额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交学费汇总表》(附件1)。对于没有按时到校报到的新生,学院要主动联系并了解情况。对于有资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立即告知其资助政策,指定专人做好该生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工作。学院根据新生报到情况填写《2021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及资助热线电话开通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精心组织开展“特困新生关爱计划”活动

新生入学报到当天,学校实施“特困新生关爱计划”,即给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1000元生活补助金。每个学院各推荐2-4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代表,并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1年“特困新生关爱计划”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

三、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工作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是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的主要方式。新生入学后,各学院要组织贷款学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确认工作。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工作处登录银行系统进行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5),按照汇总表的顺序,将每位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学院统一汇总,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附在汇总表后。

(二)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工作处登录银行系统进行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信社)》(附件6),按照汇总表的顺序,将每位贷款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附在汇总表后。

(三)福建省邮储银行(华安保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学生工作处登录银行系统进行确认,需递交的材料为: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1-2022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邮储银行)》(附件7),按照汇总表的顺序,将每位贷款学生的《贷款受理证明》附在汇总表后。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工作、落实政策

新生入学后,各学院认真组织新生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结束后,各学院按照“统筹安排、分级认定、分类资助、动态管理”的资助原则,合理安排资助项目。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要给予更多地关心与帮助。

(二)加强教育、资助育人

各学院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过程中,可以组建由受助学生组成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爱心服务队,定期开展和参与各类公益活动,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要注重物质帮助与精神扶持、能力培养相结合,充分利用资助项目实施的时机,鼓励学生参加公益活动,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努力做到在物质上帮助学生、精神上培养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成才。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将附件4纸质材料于9月5日前,附件1-3、5-7纸质材料于9月15日前交到五马校区科学楼210室(周一至周五)或石竹校区行政楼101室(周三)。并将附件1-7电子材料发到邮箱xxszzglzx@163.com

联系人:杨亮                                联系电话:85210362

学生工作部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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