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技术师院学〔2024〕12号)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闽技术师院学〔2024〕2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2026学年毕业班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6届在校本科毕业生
二、评定方式
本次奖学金的申报、审核通过“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工系统”(以下简称“学工系统”)开展。
三、评定条件
参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闽技术师院学〔2024〕12号)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闽技术师院学〔2024〕23号)有关规定。
四、评定时间
3月10日-3月30日。
五、评定程序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定工作应在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进行。
(一)辅导员导入数据。辅导员将符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定条件的学生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成绩数据导入“学工系统”相应模块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资助应用用户操作手册》(附件1)。
(二)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资助应用用户操作手册》(附件1)。
(三)班级推荐。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推荐小组,根据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审定。
(四)学院审定公示。各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根据评定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申报者进行评审,审定后的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五)材料报备。各学院于3月30日之前将《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名单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一份)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由系统导出,一式两份)、《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由系统导出,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随公示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同时将《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名单汇总表》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Excel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xsgzbzzk@fpnu.edu.cn。
六、奖学金发放方式
待奖学金文件印发后,学生工作部配合财务处将奖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教育功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完成并告知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明确奖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评定工作,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如果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评奖比例,则按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创新奖学金、文体奖学金申请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并报送。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