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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
2021年04月26日 10:54      浏览:

第一条“绿色通道”申请对象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第二条“绿色通道”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无监护人或由福利院抚养长大的孤儿。

2.见义勇为者、烈士子女。

3.学生本人为残疾人或监护人因残疾、年迈,劳动能力弱,家庭无经济收入。

4.监护人离异或单亲家庭,且家庭无经济收入。

5.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台风、旱灾等),且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且家庭无经济收入。

7.认定年度学生家庭为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被列为特困户。

8.认定年度学生家庭为民政部门认定并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9.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和重大意外事故,需长期自费治疗,造成家庭严重负债。

10.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其他特殊经济困难者。

11.因其它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第三条“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和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谈话,核实学生的贫困程度和诚信程度,指导新生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由学院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

3.学院统一到学生工作部(处)办理校级审批手续,核定缓缴费用金额。

4.学校对第一个月没有生活费用的特困新生提供困难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500-1000元。

第四条“绿色通道”办理要求

1.普查新生要到位。各学院及时与没有按时到校报到的新生取得联系并了解详细情况。对于有资助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立即告知资助政策,指定专人做好该生跟踪回访和入学接洽工作,对入学交通费有困难的新生提供适当补助,帮助其按时到校报到。

2.热线电话要到位。各学院按时开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受理学生和家长的咨询投诉,做到“件件有说法、事事有落实”。

3.安全提醒要到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微博发布警示告知和金融知识宣传片等方式,及时提醒新生知晓诈骗分子利用申请奖助学金和交学费等方法的行骗伎俩,提高新生安全意识和防骗能力。

4.尊重隐私要到位。发放资助物品和开展宣传工作时,要保护学生的尊严和隐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心理辅导工作,给予更多人文关怀,采用合理方式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困难,更快适应校园生活。

5.资助措施要到位。对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各学院要提供积极、主动、热情的服务,进一步核实其困难情况,并根据困难程度,给予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资助。

6.监督管理要到位。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实际经济情况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学生,学校除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外,取消其缓缴学费资格,责令其补缴学费,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获得资助者,取消其受助资格,并收回所获资助。

第五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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