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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1日 14:56      浏览:

各学院: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1〕54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参保登记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2月28日。

(二)待遇享受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级新生按参保登记时间确认保险关系,2021年9月至12月不缴费,只缴纳2022年度的保险费,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我校学生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医保。若大学生属于户籍地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选择在户籍地参保。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重复参保的,不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二、参保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缴费标准

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660元。

本学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我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学生无需缴费。

未在规定参保缴费期限(即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2月28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大学生,允许其参保缴费,但设有60天的等待期,等待期过后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缴费之前和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费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2022年7月1日之后补缴费人员,参保人应缴金额为个人缴费部分和当年度财政补助部分之和即1010元。

四、参保流程

(一)2021年12月31日前,各学院组织全体在校学生通过移动端缴费,并将《缴费回执》截图后提交学院留底,学院参照学生提交的《缴费回执》填写《2022年大学生医保参保情况登记表》(附件)。

(二)2022年1月5日前,各学院将《2022年大学生医保参保情况登记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后交到学生工作部210室,电子版发到邮箱xxszzglzx@163.com。

(三)为避免重复参保,各学院在填报参加医保的贫困生名单时,应先行与学生核实其在户籍地参保情况,已在户籍地参保的,不得重复申报大学生医保。

五、缴费方式

移动缴费。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六、相关事项说明

(一)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保证宣传到位,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二)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仅限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学院要通过各种渠道告知和提醒广大学生,在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上要认真谨慎。

(三)2022年度参保毕业班学生离校后仍可以办理医保理赔,保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四)各学院需组织全体在校学生填写《2022年大学生医保参保情况登记表》,并按年级、专业、学号排序。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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