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资助育人实效,发挥榜样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励志校园•感动福建”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教学〔2021〕2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21年“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9月9日至9月18日
二、主要内容
1.评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4名、提名人物5名,颁发奖状、奖金。
2.评选“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工作者”4名,颁发奖状、奖金。
三、评选方案
(一)评选条件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条件
(1)在校学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习、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在成长成才过程中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或典型的励志事迹或个人成就。
2.“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工作者”评选条件
(1)在职在岗教职工;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关爱学生;
(3)热爱教育事业,在学生教育管理、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推荐“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1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工作者”候选人1名。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各学院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并于9月18日前将推荐表(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五马山科学楼210室或石竹山校区行政楼101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到邮箱xxszzglzx@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标注“**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候选人材料”。
2.学校评选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评审,评选产生“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4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提名奖5名,“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工作者”4名。
(四)表彰奖励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奖金3000元,“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提名奖奖金2000元,“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优秀工作者”奖金1000元。
四、活动要求
(一)“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励志先锋人物”优秀学生典型宣传活动是树立学生典型人物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成效的重要平台,各学院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活动取得实效。
(二)评选活动结束后,各学院结合学院的实际,合理安排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励志人物的宣讲活动,积极弘扬励志典型人物事迹,倡导资助公益活动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全校树立典型、学习先进,关心和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