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1〕9号)和《学生手册》中《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非毕业班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一)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本科生中2018-2020级学生。
(二)申请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学生为在校本科生中2018-2020级学生。
二、评定方式
本次奖学金、荣誉称号的申报、审核均通过线下开展。
三、评定条件
参照《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闽技术师院学〔2021〕9号)和《学生手册》中《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四、评定时间
8月30日-9月18日。
五、评定程序
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评定工作应在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的基础上进行。
(一)学生申报。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附件2)。
(二)班级推荐。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推荐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经辅导员审核通过后报学院审定。
(三)学院审定公示。各学院成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班级推荐的奖学金申报者进行评审,审定后的名单在学院公告栏、网页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备。各学院于9月18日之前将《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名单汇总表》(附件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附件4)(一式一份)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审批表》(一式两份)报送校学生工作处;同时将《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名单汇总表》和《福建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情况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xxszzglzx@163.com。
六、奖学金发放方式
待奖学金文件印发后,各学院可凭文件以及签章齐全的“2020-2021学年非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花名册”和“汇总审批表”自行前往财务处办理奖学金发放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要充分重视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教育功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完成并告知学生当学年综合素质考评结果,明确奖学金的申报时间及程序。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评定条件进行评定工作,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如果符合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数超过评奖比例,则按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考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三)如学费尚未缴清,获奖者奖金原则上优先用于缴交所欠学费。
(四)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可以兼得国家奖学金和校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并以就高原则领取相应等级的奖金,单项奖学金与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不可兼得。
(五)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实行向下递补原则,即同年级同专业的一、二等奖学金名额未评满,可以将未评满的名额增补到次等奖学金名额中,直至评满为止。但单项奖学金不实行递补。
(六)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级条件中所指的奖励或荣誉,一般应为学生本人所获。如为团体荣誉,申报学生必须为该团队核心成员,并由主办单位或学院提供证明材料。
(七)学院可在本办法原则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实际制定奖学金评定细则。细则制定时应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联系人:杨亮 联系电话:85210362
学生工作部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