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7年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时间及待遇享受时间
(一)参保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6日至2026年11月30日。
(二)待遇享受时间: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连续参保的在榕高校新入学大学生,待遇享受期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参保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留学生等)。
三、缴费标准
2027年度长期护理险(长护险)首次纳入保障范围,并与基本医保同参保、同缴费。2027年度在校大学生缴费标准为18周岁及以上大学生450元(基本医保430元+长护险20元),18周岁以下大学生430元(长护险免缴);2026-2027学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免交保费,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按我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补助。
四、参保政策
2026级新生2026年9月至12月不缴费,只缴纳2027年的保费,2026年9月至12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已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的按规定享受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参加2027年福州市大学生医保的享受福州市大学生医保待遇。
我校学生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医保。若大学生属于户籍地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救助对象(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学生等),在户籍地参保。在同一时间段内,参保人员不得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得在不同统筹区重复参加居民医保。重复参保的,不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五、参保流程
(一)普通学生
1.各学院医保经办老师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https://open.ybj.fujian.gov.cn/hotline/#/grsLogin?redirect=%2Fschool-administration-manage导入参保学生信息(学校已统一按规定导入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信息,若尚有未进行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的学生,由学院统一汇总导入)。信息已经在系统中的学生无需重复导入,可以直接缴费参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医保中心审核各学院导入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学生信息。
3.经医保中心审核通过的学生通过移动端缴费,并将《缴费回执》截图后提交学院留存备查。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各学院医保经办老师通过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https://open.ybj.fujian.gov.cn/hotline/#/grsLogin?redirect=%2Fschool-administration-manage导入参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学校已统一按规定导入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学生信息,若尚有未进行大学生医保参保登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学院统一汇总导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为准。
2.医保中心审核各学院导入福建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
3.各学院将参保信息已导入信息平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登记到《福州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明细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并于11月30日前将《福州市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明细表》电子版以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发到邮箱xsgzbzzk@fpnu.edu.cn。
六、缴费方式
(一)通过闽政通APP(进入“闽捷办”或“缴费专区”办理)、“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缴费;
(二)码上缴医保:微信、支付宝或闽政通扫医保缴费码(附件3)直接进入“闽捷办”办理页面。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是党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是我校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减轻在校学生医疗费用,特别是重病学生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参保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宣传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政策,让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
(二)福州市大学生医保报销仅限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各学院要通过班会、年级大会等多渠道告知和提醒广大学生,在就诊医疗机构的选择上要认真谨慎。
(三)2027年参保毕业班学生离校后仍可以办理医保理赔,保期截止时间为2027年12月31日。
(四)本学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已在户籍地参保,不能在学校重复参加大学生医保;未在户籍地参保的,在学校参加大学生医保,无需缴费,保费由财政补助。
(五)如有学生本学年放弃在校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学院需了解具体原因并组织学生填写《放弃在校(学籍地)参保声明》(附件4),由学院存档备查。
中共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6年10月26日